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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 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更新时间:2024-06-02 15:01:09

导读 格隆汇6月2日丨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在

格隆汇6月2日丨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在苏州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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