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7 22:20:30
格隆汇6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重点推进110余个海湾建设美丽海湾,探索推进厦门市等7个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要达到40%左右。方案提出,将海湾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以“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和2027年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要求,将美丽海湾建设重点推进范围从50个海湾扩大到110余个海湾,探索推进7个沿海城市全域建设美丽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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