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4 11:01:49
格隆汇6月4日|山东高速集团公告,下属投资控股公司、资源开发集团及畅赢金程已于5月31日分别收到北京四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安居集团的申请。此前,山东高速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 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深圳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居集团”)支付应付未付股权转让款合计本金80亿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2024年4月,安居集团向北京四中院申请撤销贸仲作出的向山东高速集团三家子公司支付相关款项的最终裁决。山东高速集团表示,北京四中院已裁定驳回安居集团的申请,贸仲作出的裁决合法、有效,三家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已被深圳中院立案执行。本案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影响将依据实际执行情况等判断。山东高速集团目前有79只存量债券,规模1401.55亿元,其中381.50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另有5只存续美元债,余额27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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