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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并施行 路边临停欠缴费记录不再纳入个人征信

更新时间:2024-06-12 17:01:21

导读 格隆汇6月12日|据深圳特区报,路边临时停车,逾期未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有关记录将不再被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未按照规定启动停...

格隆汇6月12日|据深圳特区报,路边临时停车,逾期未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有关记录将不再被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不再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已于近期修改并施行,此次修改的两处条款事关道路临时停放交通违章处罚和个人征信问题,引发驾车人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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